违规发布“肉毒素”广告 这家医美诊所遭起!
红星新闻网(记者 但唐文)3月23日报道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需求增强,医疗美容行业发展迅速,同时也伴生一些乱象。四川天府新区这家医美诊所,就因为一起违法广告,被处以罚款10000元的处罚。
近日,四川天府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收到一条市民举报,据举报人描述,华阳街道某医美诊所在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一条广告涉嫌违法。
执法人员当即前往该诊所,对其涉嫌发布违法医疗美容广告行为进行现场调查。在该诊所微信公众号上,执法人员看到一条标题为“肉毒素是毒么”的医疗美容广告。
肉毒素是目前已知毒性最强烈的生物毒素,1ML剂量即可致死。早在2008年,原国家卫生部、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将A型肉毒素及其制剂列入毒性药品管理,实行严格管控措施。
“把毒性药品宣传成美容佳品,这样的医美广告会误导消费者!”执法人员当即责令该诊所删除违法广告,及时消除不良影响,并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经立案调查,该医美诊所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五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以及戒毒治疗的药品、医疗器械和治疗方法,不得作广告”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四川天府新区市场监管局责令该医美诊所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处罚。
“部分医美机构为追求利益放松自我管控,随之而来的则是发生医美事故,变美不成反伤身。”执法人员介绍道,“肉毒素确实被广泛应用于医疗用途,但不当使用可能会引发肌肉松弛麻痹,严重时将引发呼吸衰竭、心力衰竭等危及生命健康的状况。”
自“春雷行动2022”执法行动开展以来,四川天府新区市场监管局积极开展打击虚假医疗美容类广告及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行动,加强广告导向管理,以及各类虚假违法广告的查处力度,坚持快速反应、及时介入、妥善处理,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营造规范有序的广告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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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马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