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江县中小微企业房租减免政策来啦!

2022-07-27 18:55:24  

红星新闻网(记者 刘杰)7月27日报道 今日,记者从蒲江县获悉,为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日前蒲江县财政局、蒲江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局、蒲江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发出通知,安排县属国有企业向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切实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共渡难关。

通知明确,生产经营暂时有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非国有中型企业,以及劳动力密集、社会效益高的民生领域非国有中型企业,2022年减免3个月租金;非服务业非国有小微企业2022年减免3个月租金;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统一减免6个月租金。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经营困难的连锁企业个体门店,可与小微企业同等享受租金减免政策。对承租蒲江县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的保供类零售企业,2022年减免3个月租金。2022年实际租期小于应减免租期的,按实际租期进行减免。国家、省、市上有其他支持政策措施的,遵照执行。同类政策标准不一致的,按“取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通知还明确,实施主体应通过电话、公告、短信、网络等多种方式告知政策范围内减免对象,力争做到应知尽知。

政策解读

问:实施主体有哪些?

答:以自有房屋出租的蒲江县行政事业单位和县属国有企业。

问:中小微企业如何界定?

答:中小微企业范围参照《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相关规定予以确定。

问:间接承租国有资产是否享受减免政策?

答:存在间接承租国有房屋情况的,转租人不享受减免政策。转租人属于本通知实施主体的,转租人要将减免租金全部落实到实际承租人;转租人不属于本通知实施主体的,实施主体应督促转租人将减免租金全部落实到实际承租人。

问:已按原政策享受租金减免的是否还能按新政策执行?

答: 实施主体前期已自行出台减免政策的,应做好政策衔接,与承租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协商解决,但减免标准应不低于本通知要求。

【原创版权,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联系电话028-86007235】

编辑: 马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