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日12时起 马尔康市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红星新闻网10月3日讯 阿坝州马尔康市10月2日晚发布最新通告,自2022年10月3日12时起,除马尔康镇绕城路3号(州级周转房3期,1期1栋、2栋、3栋)、马尔康镇团结街225号(州级机关幼儿园教学楼、宿舍楼、综合大楼在建工地)、马尔康镇嘉绒文化美食街62号(绒兴家苑1栋及商铺、2栋及商铺、马尔康镇综合市场靠绒兴家苑一楼商铺)三个高风险区外,其余地方解除静态管理措施,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风险人员管理措施不变。全文如下:
马尔康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关于解除静态管理的通告
全体市民朋友、广大旅客朋友们:
根据当前疫情形势,经专家组综合研判,现将马尔康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解除管理有关决定通告如下:
自2022年10月3日12时起,除马尔康镇绕城路3号(州级周转房3期,1期1栋、2栋、3栋)、马尔康镇团结街225号(州级机关幼儿园教学楼、宿舍楼、综合大楼在建工地)、马尔康镇嘉绒文化美食街62号(绒兴家苑1栋及商铺、2栋及商铺、马尔康镇综合市场靠绒兴家苑一楼商铺)三个高风险区外,其余地方解除静态管理措施,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风险人员管理措施不变。
解封不解防,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请全体市民继续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主动做好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如有咽干、发热、鼻塞、流涕等症状,及时到发热门诊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特此通告。感谢您对马尔康市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大力配合!
马尔康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10月2日
(本文来源:马尔康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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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马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