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 | 成都哪些图书馆接收旧书捐赠?最新回应来了
红星新闻网9月2日讯 成都市有哪些图书馆可以接收市民零星公益捐助旧书?能否按照自己的意愿将保障性住房重新装修?这些市民关心的问题回应来了。
公共文化
@杜先生:成都市有哪些图书馆可以接收市民零星公益捐助旧书?
市文广旅局:经核实,根据相关规定,国家鼓励公民向公共图书馆捐赠文献,同时,捐赠文献一直以来也都是公共图书馆馆藏建设中的一个有益补充。目前,成都各区(市)县除四川天府新区外均设有公共图书馆,全市的22家公共图书馆均可接受市民捐赠图书,且对受捐图书无数量限制。您可就近选择公共图书馆进行图书捐赠,或者邮寄至成都图书馆文献采编部(成都市青羊区文翁路98号,028-86128853)。
税收政策
@罗女士:我在彭州有两套房,近期准备在青羊区再买一套二手房,按照最新首套房政策,契税是否是按照首套房比例缴费?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青羊区税务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经调查,您称咨询二手住房套次问题的认定口径,以便了解契税税率。经核实,按照相关税收政策,目前我局办理的二手住房套次认定无变化,即:以家庭为单位,在四川省境内的住房套次的数量来计算相应的契税税率。
道路管理
@李先生:成华区仙韵四路到中环路段的民兴一路何时通车?
成城投公司:经核实,您反映的问题位于二仙桥西北路等9条道路建设工程项目范围内,该路段计划10月底达到通车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
@林女士:请问能否按照自己的意愿将保障性住房重新装修?
市住建局:经核实,了解到您的装修计划需对房屋内部原有配置进行拆除。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相关规定:“承租人不得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确需装修的,应当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同意;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您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所签署的《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有关约定规范使用房屋,并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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